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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这成语大约用在我跟贺连齐身上不那么合适,但此时此刻,我确实有些想他,于是点了点头。
我去隔壁的酒坊赊来两坛花雕,回到院中时,她正握着一方白绢拭剑。
何况,他曾经说过,家中是在江南做生意,如今也许早已回家也未可知。也许他要救的那个人,并不十分重要,也再不需要跟着我。至于要做我的护卫这桩事,大约也早就忘了吧。
贰
我再次打量一眼她的佩剑,干笑道:“我自己走,自己走。”
我转身面向两步之外的秦晚歌,想了想,道:“欠姑娘的银两我定会还上。只是现下我还有些要紧事办,实在不能跟你离开。其实我不是独身一人的,我的同伴就在附近,我们约好在城门会合。”
石桌上很快摆上一副酒具,白釉底,薄胎。
若我不能痊愈,自然也会托别人还给他。
我曾听说,若女子只身一人行走江湖,若非背景雄厚,必定身怀绝技,这大约也是酒楼里那些人听到她的名字跟见鬼一般的原因。
我赶忙过去试探他的鼻息,又搭上他手腕——总归也探不出什么,只得将他扶起来,担忧道:“你没事吧?要不要送你去医馆?”
见她不置可否的模样,我顿了顿,又补充:“他倒是会些功夫,若是看到姑娘这般跟着我,怕会对姑娘生疑。”
将兵器看得极重的人,想来武功都不会差。就同琴师惜琴,文人爱笔的道理一样,因他们时时刻刻要奏乐,要杀人。就跟日日要穿的衣裳一般,势必要打理妥当。
秦晚歌要找我的理由简直太容易想到,此时若我还是大周的公主,她定是想将我绑了再问我父王要赎金。当然也不能排除她想入宫当个公主,或者娘娘。
最终镜子被荼荼拿去,片刻后,身后响起声嘶力竭的哭声,可我已不忍听下去,拿着早已收拾好的东西,告辞下山。
那日我将玄青送往镜中世界后,前尘镜已捧在手中,唇张了张却始终无法念出咒语。虽然结果早已注定,我却头一次生出怯意,不敢去看玄青在镜中世界究竟会经历什么。
是个绝色美人儿。
我考虑片刻,觉得不能因为这点碎银子就把自己卖了,于是没有答应。
没了!
听到脚步声,她头也没抬,手腕动了动,两半被整齐削下的树叶翩然落下。半晌,她才淡淡开口:“半日不见,我以为沈姑娘不告而别了。”
一直被我妥帖照看着的钱袋,此时,没了。
我急道:“待我回家自会有人送钱来。”恍惚间想起来,我早已不是大周的公主,哪里会有人给我送钱?
她轻飘飘投来一瞥,笑得玩味。我刚把杯子放在唇边,忽又听她道:“心上人?”
漫山遍野蓝花开尽,头一次不知自己该去往何处。京城总归是不能再回去,圣器又毫无线索,只好修书一封寄给远在大周的师父,大略简述目前的情境,独自一人上路。
皓月当空,我认真回想与贺连齐的相遇相处,从道观初见他倒在血泊中,替
虽不知她为何替我付账,但我心底总归是高兴,师父说人心险恶,想来是他看事情太过片面。可下一瞬,我就再也笑不出来。
阿潋,世间能救你的,只有你自己。
秦晚歌走近一步,偏头笑道:“沈姑娘想好了,是自己跟我走呢,还是我带你走呢?”
眼看大堂里其余客人都投来好奇的目光,即便我已经自诩看透生死,对于眼前的处境一时也无法接受。面红耳赤不知该作何反应时,眼角却瞥到一双手,莹白指尖捏着一块碎银,嗓音清冽似寒泉轻响:“这些,足够了吧。”
幸而城镇相距不远,绯色夕阳染尽天边时,我已遥遥看见灰白城墙。朱红城门尚未合拢,仍有三三两两的人群排队进城。
不可能吧。
大堂灯火通明,我站在柜台前,措辞良久,才绞着衣带,缓缓地:“老板,我钱袋被偷了。”
朗朗皓月下,我就同才认识两日的女子相对饮酒,若再有什么丝竹乐响,便着实算是风雅。
我望了望闪着寒光的剑刃,咽了咽口水:“这里好吃好住,我哪里舍得走。”
他这话不错,我身上最值钱的,也只有那面镜子。且不说它是六件圣器之一,就算不是圣器,我也不会将它抵两样小菜一碟粥——好歹也值一顿宫廷御宴。
因我实在不知道,没有贺连齐,我还能不能淡然伴着野兽的吼声入睡。
也许自此之后都只有我一个人,贺连齐留下了前尘镜,大约是存了再也不见的心思。虽说白拿了他的神器,可我想,若我能痊愈,一定会把如此重要的东西还给他。
我松了一口气,才放慢脚步,忽听路旁有人呻吟。仔细瞧去,才见官道旁的树下倚着一个小男孩,七八岁的模样,形容消瘦,衣衫破损,正捂着胸口奄奄叹息。
再?玲珑石
山路风景依旧,只是再无心欣赏。心中唯一所想,是须得在天黑之前赶到最近的镇中,否则就要夜宿荒岭。
美人儿继续说道:“不过是一顿饭钱,老板如此为难一个小姑娘,也实非君子所为。”
红妆十里,南柯一梦
我添上两杯酒,推到她面前一杯。她抬眼看了看,才将手里的剑放下。
可瞧着每日日落月升,又觉得着实耽误行程,就算此时身无分文没钱住店,也可再摆摊算命。须得想个什么法子逃跑。
变故来得太突然,我竟不知该作何反应,蹲在原地愣神,许久,舒一口气。
我的手不自觉地解下腰间的铜镜,对着月光照了照,又照了照,再照了照。
冷月在地面投下模糊的影,她轻轻摩挲腰间配着的银色剑柄,仍是笑着:“你说的,是从前日日跟在你身边,模样英俊的公子?一日前他就已从这里经过,也在方才的酒楼里用过膳。如今大约,”抬头望了望天边月色,“已经到了附近城中。”
※
问过两三遍,他紧紧闭着的眼忽猛地张开,从地上弹起来,将我狠狠一撞,跑远了还冲我做个鬼脸。
我叹口气,又重新在身上摸索一遍,手刚触到腰间的铜镜,老板瞧见,摩挲着下巴道:“没钱,就用值钱的东西抵。”
本以为她会简单粗暴地对我用刑逼我救人什么的,可她却没有丝毫动作,只是将我半囚在一座院落中。
老板将我上下打量一眼,手里的算盘拨得噼啪响,冷哼一声:“哼,你这种人,我一日能遇到两三个。别想抵赖,快点付钱!”
她却突兀打断我的话:“我找你很久了,沈潋。”
如今,我只是大燕的小道姑沈潋,被人找到,不是为了让我救人,便是为了我身上的圣器。
而我这么心甘情愿跟着她,最大的原因,大约是我没法付房钱。当然,以她的名头,也不需要付房钱。
十六年来,我自问对风月这类事没什么经验,却觉得被一位绝色美女这般跟着,也并不是什么好事。
半日后,我从花楹山离开。
昏暗小巷里,依稀能辨巷口微光。半刻钟前,这位救我于水火中的晚歌姑娘,诚挚邀请我与她同行。
她看着我,笑了一声:“沈姑娘果真伶牙俐齿。”
我被撞得险些坐在地上。
身旁响起放杯的动静,半晌,听她道:“睹物思人?”
我顺着那双手一点点往上看,茜色衣裙上钩着银边,及肩的长发似纸上泼墨,杏子般的眼中隐有笑意。手上戴着一串银铃,一动,便泠泠作响。
想来想去,唯有将她灌醉,是唯一且可靠的方法。
口中的酒尽数喷出来,我不可置信地看着被酒浸湿的半截衣袖,愣愣地说:“不可能吧……”
原先我不以为然,自认为行走江湖靠的就是一个义字。如今才终于确信,师父长我八岁,不是白长的。
见我犹豫,老板又不耐烦道:“快些快些,若拿不出钱,我可就报官了!”
人没事就好。
被我拒绝,她也只是笑笑,正当我感叹她不光人长得美,性子也是一等一的好时,却发现她从城东跟着我走到了城西,颇有一种就此跟下去的趋势。
方才路过的村庄,大多富庶,并不见饥荒。我才感叹当朝皇帝将脚下土地治理得如此之好,便见了这样一个人。
壹
“你懂什么,她吃了我的饭,给钱是天经地义。你既然如此喜欢乐于助人,正好我店里缺个伙计,要不要来帮工啊?”说话间,老板不耐烦地看美人儿一眼,这一看之下,眼珠却仿佛冻住似的再也移不开目光,已经抬起的手开始哆嗦,抖着嗓子说,“晚……晚……晚歌姑娘……”
我摸了摸鼻子,拱手道谢:“谢谢姑娘方才出手相助,滴水之恩定当……”
走到最近的城镇天已漆黑,摸摸肚子才想起还未用晚膳。就近寻了家酒楼,点了两样小菜一碟粥,吃完准备付账时,一摸腰带,顿觉两眼一黑。
离开大周前,师父曾千叮咛万嘱咐:“你在宫里住得太久,性子又太善,日后定要小心为上。切记世间人心险恶,有时用眼睛看到的东西,未必是真。”
我嘴角动了动,谎言被当面戳穿,倒不觉尴尬,只是有些失落。
前者尚可商量,后者全无商量的余地。可瞧她的模样,也许根本不用跟我商量。随手将我绑起来搜身,不比绑一只野鸡困难多少。
乍一听只觉得这名字甚为耳熟,再细想也想不出什么别的。一抬头却见方才还座无虚席的酒楼里顿时空无一人,连老板都不见了踪影,只余美人儿盈盈立在柜台前,低头定定看着自己的手指。半晌笑了一声,收回手,抬眼看向我。
我果然还是欠缺基本常识。
她说得不错,只有我一个人。
] 我想这成语大约用在我跟贺连齐身上不那么合适,但此时此刻,我确实有些想他,于是点了点头。
我去隔壁的酒坊赊来两坛花雕,回到院中时,她正握着一方白绢拭剑。
何况,他曾经说过,家中是在江南做生意,如今也许早已回家也未可知。也许他要救的那个人,并不十分重要,也再不需要跟着我。至于要做我的护卫这桩事,大约也早就忘了吧。
贰
我再次打量一眼她的佩剑,干笑道:“我自己走,自己走。”
我转身面向两步之外的秦晚歌,想了想,道:“欠姑娘的银两我定会还上。只是现下我还有些要紧事办,实在不能跟你离开。其实我不是独身一人的,我的同伴就在附近,我们约好在城门会合。”
石桌上很快摆上一副酒具,白釉底,薄胎。
若我不能痊愈,自然也会托别人还给他。
我曾听说,若女子只身一人行走江湖,若非背景雄厚,必定身怀绝技,这大约也是酒楼里那些人听到她的名字跟见鬼一般的原因。
我赶忙过去试探他的鼻息,又搭上他手腕——总归也探不出什么,只得将他扶起来,担忧道:“你没事吧?要不要送你去医馆?”
见她不置可否的模样,我顿了顿,又补充:“他倒是会些功夫,若是看到姑娘这般跟着我,怕会对姑娘生疑。”
将兵器看得极重的人,想来武功都不会差。就同琴师惜琴,文人爱笔的道理一样,因他们时时刻刻要奏乐,要杀人。就跟日日要穿的衣裳一般,势必要打理妥当。
秦晚歌要找我的理由简直太容易想到,此时若我还是大周的公主,她定是想将我绑了再问我父王要赎金。当然也不能排除她想入宫当个公主,或者娘娘。
最终镜子被荼荼拿去,片刻后,身后响起声嘶力竭的哭声,可我已不忍听下去,拿着早已收拾好的东西,告辞下山。
那日我将玄青送往镜中世界后,前尘镜已捧在手中,唇张了张却始终无法念出咒语。虽然结果早已注定,我却头一次生出怯意,不敢去看玄青在镜中世界究竟会经历什么。
是个绝色美人儿。
我考虑片刻,觉得不能因为这点碎银子就把自己卖了,于是没有答应。
没了!
听到脚步声,她头也没抬,手腕动了动,两半被整齐削下的树叶翩然落下。半晌,她才淡淡开口:“半日不见,我以为沈姑娘不告而别了。”
一直被我妥帖照看着的钱袋,此时,没了。
我急道:“待我回家自会有人送钱来。”恍惚间想起来,我早已不是大周的公主,哪里会有人给我送钱?
她轻飘飘投来一瞥,笑得玩味。我刚把杯子放在唇边,忽又听她道:“心上人?”
漫山遍野蓝花开尽,头一次不知自己该去往何处。京城总归是不能再回去,圣器又毫无线索,只好修书一封寄给远在大周的师父,大略简述目前的情境,独自一人上路。
皓月当空,我认真回想与贺连齐的相遇相处,从道观初见他倒在血泊中,替
虽不知她为何替我付账,但我心底总归是高兴,师父说人心险恶,想来是他看事情太过片面。可下一瞬,我就再也笑不出来。
阿潋,世间能救你的,只有你自己。
秦晚歌走近一步,偏头笑道:“沈姑娘想好了,是自己跟我走呢,还是我带你走呢?”
眼看大堂里其余客人都投来好奇的目光,即便我已经自诩看透生死,对于眼前的处境一时也无法接受。面红耳赤不知该作何反应时,眼角却瞥到一双手,莹白指尖捏着一块碎银,嗓音清冽似寒泉轻响:“这些,足够了吧。”
幸而城镇相距不远,绯色夕阳染尽天边时,我已遥遥看见灰白城墙。朱红城门尚未合拢,仍有三三两两的人群排队进城。
不可能吧。
大堂灯火通明,我站在柜台前,措辞良久,才绞着衣带,缓缓地:“老板,我钱袋被偷了。”
朗朗皓月下,我就同才认识两日的女子相对饮酒,若再有什么丝竹乐响,便着实算是风雅。
我望了望闪着寒光的剑刃,咽了咽口水:“这里好吃好住,我哪里舍得走。”
他这话不错,我身上最值钱的,也只有那面镜子。且不说它是六件圣器之一,就算不是圣器,我也不会将它抵两样小菜一碟粥——好歹也值一顿宫廷御宴。
因我实在不知道,没有贺连齐,我还能不能淡然伴着野兽的吼声入睡。
也许自此之后都只有我一个人,贺连齐留下了前尘镜,大约是存了再也不见的心思。虽说白拿了他的神器,可我想,若我能痊愈,一定会把如此重要的东西还给他。
我松了一口气,才放慢脚步,忽听路旁有人呻吟。仔细瞧去,才见官道旁的树下倚着一个小男孩,七八岁的模样,形容消瘦,衣衫破损,正捂着胸口奄奄叹息。
再?玲珑石
山路风景依旧,只是再无心欣赏。心中唯一所想,是须得在天黑之前赶到最近的镇中,否则就要夜宿荒岭。
美人儿继续说道:“不过是一顿饭钱,老板如此为难一个小姑娘,也实非君子所为。”
红妆十里,南柯一梦
我添上两杯酒,推到她面前一杯。她抬眼看了看,才将手里的剑放下。
可瞧着每日日落月升,又觉得着实耽误行程,就算此时身无分文没钱住店,也可再摆摊算命。须得想个什么法子逃跑。
变故来得太突然,我竟不知该作何反应,蹲在原地愣神,许久,舒一口气。
我的手不自觉地解下腰间的铜镜,对着月光照了照,又照了照,再照了照。
冷月在地面投下模糊的影,她轻轻摩挲腰间配着的银色剑柄,仍是笑着:“你说的,是从前日日跟在你身边,模样英俊的公子?一日前他就已从这里经过,也在方才的酒楼里用过膳。如今大约,”抬头望了望天边月色,“已经到了附近城中。”
※
问过两三遍,他紧紧闭着的眼忽猛地张开,从地上弹起来,将我狠狠一撞,跑远了还冲我做个鬼脸。
我叹口气,又重新在身上摸索一遍,手刚触到腰间的铜镜,老板瞧见,摩挲着下巴道:“没钱,就用值钱的东西抵。”
本以为她会简单粗暴地对我用刑逼我救人什么的,可她却没有丝毫动作,只是将我半囚在一座院落中。
老板将我上下打量一眼,手里的算盘拨得噼啪响,冷哼一声:“哼,你这种人,我一日能遇到两三个。别想抵赖,快点付钱!”
她却突兀打断我的话:“我找你很久了,沈潋。”
如今,我只是大燕的小道姑沈潋,被人找到,不是为了让我救人,便是为了我身上的圣器。
而我这么心甘情愿跟着她,最大的原因,大约是我没法付房钱。当然,以她的名头,也不需要付房钱。
十六年来,我自问对风月这类事没什么经验,却觉得被一位绝色美女这般跟着,也并不是什么好事。
半日后,我从花楹山离开。
昏暗小巷里,依稀能辨巷口微光。半刻钟前,这位救我于水火中的晚歌姑娘,诚挚邀请我与她同行。
她看着我,笑了一声:“沈姑娘果真伶牙俐齿。”
我被撞得险些坐在地上。
身旁响起放杯的动静,半晌,听她道:“睹物思人?”
我顺着那双手一点点往上看,茜色衣裙上钩着银边,及肩的长发似纸上泼墨,杏子般的眼中隐有笑意。手上戴着一串银铃,一动,便泠泠作响。
想来想去,唯有将她灌醉,是唯一且可靠的方法。
口中的酒尽数喷出来,我不可置信地看着被酒浸湿的半截衣袖,愣愣地说:“不可能吧……”
原先我不以为然,自认为行走江湖靠的就是一个义字。如今才终于确信,师父长我八岁,不是白长的。
见我犹豫,老板又不耐烦道:“快些快些,若拿不出钱,我可就报官了!”
人没事就好。
被我拒绝,她也只是笑笑,正当我感叹她不光人长得美,性子也是一等一的好时,却发现她从城东跟着我走到了城西,颇有一种就此跟下去的趋势。
方才路过的村庄,大多富庶,并不见饥荒。我才感叹当朝皇帝将脚下土地治理得如此之好,便见了这样一个人。
壹
“你懂什么,她吃了我的饭,给钱是天经地义。你既然如此喜欢乐于助人,正好我店里缺个伙计,要不要来帮工啊?”说话间,老板不耐烦地看美人儿一眼,这一看之下,眼珠却仿佛冻住似的再也移不开目光,已经抬起的手开始哆嗦,抖着嗓子说,“晚……晚……晚歌姑娘……”
我摸了摸鼻子,拱手道谢:“谢谢姑娘方才出手相助,滴水之恩定当……”
走到最近的城镇天已漆黑,摸摸肚子才想起还未用晚膳。就近寻了家酒楼,点了两样小菜一碟粥,吃完准备付账时,一摸腰带,顿觉两眼一黑。
离开大周前,师父曾千叮咛万嘱咐:“你在宫里住得太久,性子又太善,日后定要小心为上。切记世间人心险恶,有时用眼睛看到的东西,未必是真。”
我嘴角动了动,谎言被当面戳穿,倒不觉尴尬,只是有些失落。
前者尚可商量,后者全无商量的余地。可瞧她的模样,也许根本不用跟我商量。随手将我绑起来搜身,不比绑一只野鸡困难多少。
乍一听只觉得这名字甚为耳熟,再细想也想不出什么别的。一抬头却见方才还座无虚席的酒楼里顿时空无一人,连老板都不见了踪影,只余美人儿盈盈立在柜台前,低头定定看着自己的手指。半晌笑了一声,收回手,抬眼看向我。
我果然还是欠缺基本常识。
她说得不错,只有我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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