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白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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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打量这女子,估摸着想,这姑娘言谈姿态,不像那大字不识的村妇,但是,看着又不似富贵人家,她能拿出来的,多半是镀银的吧。
同时,他也没忘记查查来当东西的时候,那白衣的女子叫什么。
老朝奉对着都过敏说下去:“客官,既是看永兴掌柜的面子,也是我们当铺行业的诚意,老夫为您拿来了十几年前的账本,这种比较大的进出账,要查核买家卖家的户籍文书,登记姓名地址,希望对您有帮助。”
“当真?”都过敏眉头一挑,“那买家是什么人?”
听完这个故事,洛小宁注意到,都过敏眼睛里亮晶晶的,有种很复杂的情绪。
都过敏一抱拳:“实在感激不尽。”
洛小宁听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些天她跟着都过敏,似乎也培养出几分分析推理的意识。
人啊,出生都像无根的草籽,要慢慢伸出根须,一点点抓住大地,这就是人构建身份的一个过程,开始的时候,认识阿娘阿爹,慢慢认识亲戚朋友,认识同僚上级,最终才会有自身的准确定位。
“老夫没有亲见,但听说是个养马的,打扮富贵,言语却十分粗鲁,问了好些关于谁当了这锁子的问题,花了三十两,把东西拿走了。”
朝奉看着这女子。
这个姑娘说了假话——在物品的来历上。
打听了路线,都过敏拱手谢过朝奉和掌柜。
“是,这物件您瞧瞧,能当多少?”女子走进,一层一层拆开一个白色绢布包,是一件小孩的长命锁。
忽略工艺品的做工水平和艺术价值,本身是很压价的做法,但那女子仍然十分欣喜:“多谢师傅,已经很好了。”
“后来,”老朝奉捻着胡须,“过了赎当期,那姑娘也没有来赎。不过,这也不出老夫的预料,若她当真一路南下,没找到孩子之前,怎会回来赎当呢。”
长命锁这种东西,老朝奉一辈子见得多了,乡下小孩带那种,不少是铜做的,好一点的镀层银子,再富贵一点的,了不起用纯银。
“这真是我的,”跟着她的孩子居然也开了口,柜台对他来说还是有点太高,他用手扒着的时候,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我从小带的,要不是为了救哥哥,娘亲不会当的。”
“所以东西就上了流当的货柜,”朝奉说下去,“我家掌柜的也说,世上哪有银包金的事,干脆直接把银衣剥下来,当一块金疙瘩卖算了,反正当初也是凭这个价钱收的。”
纵使他干了这么多年当铺,也有些难以理解。从来是在不值钱的金属外头,镀值钱的金属,哪有反过来的?
所以如果找到这个人,对寻回都过敏的身份,应该会是一个重大进展。
他默念了一遍:我娘叫白秀夕,家住岭南白云城五甲……
“怎么,你不知里面是金子?”朝奉问。
陈旧的纸张泛着黄,十分脆弱,他小心地翻到那一页,上头几个娟秀的小楷签名:白秀夕。
倾盆大雨,砸在大千当铺的门外,溅起片片水花。
进来的是个女人,二十八九年纪,月白的裙子上打了两个不显眼的补丁,乌黑的头发已经全打湿了,发丝贴在娟秀的面庞上,有种凌乱的美感。
而现在,大概是他失忆后,第一次听见正面对娘亲的描述吧,即使只是从第三人的叙述中,也能感到她多么温柔又多么有力量。
以他多年的经验来说:这是金子的重量!
此时,他有一种奇怪的矛盾感受。
那女子看见里头的金色,似乎也吓了一跳。
“怎么?”朝奉眯起眼,“您当东西,不知东西的来历吗?”
几十年的当铺生涯,他看人的水平,已经不亚于鉴定古物。他甚至有条私人的逻辑:人比物还重要。鉴定东西出错,只要当东西的人靠谱,都还有补救的机会,相反,若是人不靠谱,东西即使是真的,也可能引来麻烦。
拿银包金,这么奇怪的物件,这个人会买,十有八九,买的不是物品本身,而是见过此物,知道来历。并确定能从中得到更大的利益。
然而,打脸的是,就在他刚刚这么想后,雨帘中出现一个白色人影,冲着他们铺面而来。推开了门,收起伞,雨水立刻滴滴答答从伞尖流下来,滴在地面,汇成一个小滩。
但是,她的心是可信的。
这不是有伞嘛,怎么淋成这样?朝奉心里小小吐槽一下。
“啊,没有呢,客官,您要当东西?”张朝奉忙收回心神,招呼道。
说着,他翻开账本,上头记载,买走这长命锁的人叫做“孙马皮”,家住梁州马掌镇第三甲。
“但老夫看那花样还挺漂亮,就说,好歹也拿出来摆几天,真没人买,再说剥的事。掌柜的也同意了。”
朝奉有些不可置信地瞧瞧那女子,又看看手中物品,使水晶磨的放大镜细细瞧去,那长命锁做工十分精细,镀银是镀银的,可有一角微微磨损,搁洗金水略略一洗,黄灿灿泛出金色来。
她为他感到开心。
他这话是笑着说的,女子却感受到其中敲打的意味,猛然抬头,低声道:“这……这是孩子的爹当年打的,所,所以以我不知内情。”
“一个小镇子,离这儿大概上百里地。”永兴掌柜忙笑着道,“那镇子靠山,地形正成了一个马蹄形,就得了这个名儿。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得了这个名儿,镇上倒有一小半人养马贩马,做马鞍打蹄铁为业。”
“师傅,没打烊吧?”女人抬头,有些不好意思地道。
她又伸出光秃秃的手腕:“我的钗子、镯子,已经都当了,若不是万不得已,我绝不会动孩子的东西。”
她试图去揣测他的感受:
于是,朝奉噼里啪啦拨打算盘,折算了二十一两五钱白银给那少妇,少妇千恩万谢,拿了钱,带着孩子,一同鞠了一躬,转身走进雨帘中。
然后,他就发现了原因:女人身边有个七八岁的孩子,这样大的雨,身上却几乎没湿……
“马掌镇?”
“本来老夫也没抱多大希望,几乎抛到脑后。万万没想到,就摆了三天,晚上清账的时候,一个学徒跟我说,居然卖出去了。”
老朝奉——或者那时,该叫中年朝奉——打了个哈欠,这样大的雨,今天应该不会有人来了。
思忖半晌,他开口道:“说实话,这种银包金的锁子,我不曾见过。只怕……东西若是流当,没人会接手。所以外表手工,全做不得数,最多我凭当今的金价银价,按当铺规矩,折个八成当给你。”
女子摇了摇头。
顺着他的话,女子抬起眼睛,望着朝奉:“您相信我,这真的不是贼赃,我另一个孩儿叫人牙子拐了,我们娘俩现在在追下去,需要盘缠……。”
“后来呢?”都过敏收束心神,问老朝奉道。
银包金!
都过敏因为失忆,失去了那些根须,他的世界应该是很茫然的,像个走丢的孩子。
没想到,布包交到他手里时,他感到掌心陡然一沉。
] 他打量这女子,估摸着想,这姑娘言谈姿态,不像那大字不识的村妇,但是,看着又不似富贵人家,她能拿出来的,多半是镀银的吧。
同时,他也没忘记查查来当东西的时候,那白衣的女子叫什么。
老朝奉对着都过敏说下去:“客官,既是看永兴掌柜的面子,也是我们当铺行业的诚意,老夫为您拿来了十几年前的账本,这种比较大的进出账,要查核买家卖家的户籍文书,登记姓名地址,希望对您有帮助。”
“当真?”都过敏眉头一挑,“那买家是什么人?”
听完这个故事,洛小宁注意到,都过敏眼睛里亮晶晶的,有种很复杂的情绪。
都过敏一抱拳:“实在感激不尽。”
洛小宁听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些天她跟着都过敏,似乎也培养出几分分析推理的意识。
人啊,出生都像无根的草籽,要慢慢伸出根须,一点点抓住大地,这就是人构建身份的一个过程,开始的时候,认识阿娘阿爹,慢慢认识亲戚朋友,认识同僚上级,最终才会有自身的准确定位。
“老夫没有亲见,但听说是个养马的,打扮富贵,言语却十分粗鲁,问了好些关于谁当了这锁子的问题,花了三十两,把东西拿走了。”
朝奉看着这女子。
这个姑娘说了假话——在物品的来历上。
打听了路线,都过敏拱手谢过朝奉和掌柜。
“是,这物件您瞧瞧,能当多少?”女子走进,一层一层拆开一个白色绢布包,是一件小孩的长命锁。
忽略工艺品的做工水平和艺术价值,本身是很压价的做法,但那女子仍然十分欣喜:“多谢师傅,已经很好了。”
“后来,”老朝奉捻着胡须,“过了赎当期,那姑娘也没有来赎。不过,这也不出老夫的预料,若她当真一路南下,没找到孩子之前,怎会回来赎当呢。”
长命锁这种东西,老朝奉一辈子见得多了,乡下小孩带那种,不少是铜做的,好一点的镀层银子,再富贵一点的,了不起用纯银。
“这真是我的,”跟着她的孩子居然也开了口,柜台对他来说还是有点太高,他用手扒着的时候,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我从小带的,要不是为了救哥哥,娘亲不会当的。”
“所以东西就上了流当的货柜,”朝奉说下去,“我家掌柜的也说,世上哪有银包金的事,干脆直接把银衣剥下来,当一块金疙瘩卖算了,反正当初也是凭这个价钱收的。”
纵使他干了这么多年当铺,也有些难以理解。从来是在不值钱的金属外头,镀值钱的金属,哪有反过来的?
所以如果找到这个人,对寻回都过敏的身份,应该会是一个重大进展。
他默念了一遍:我娘叫白秀夕,家住岭南白云城五甲……
“怎么,你不知里面是金子?”朝奉问。
陈旧的纸张泛着黄,十分脆弱,他小心地翻到那一页,上头几个娟秀的小楷签名:白秀夕。
倾盆大雨,砸在大千当铺的门外,溅起片片水花。
进来的是个女人,二十八九年纪,月白的裙子上打了两个不显眼的补丁,乌黑的头发已经全打湿了,发丝贴在娟秀的面庞上,有种凌乱的美感。
而现在,大概是他失忆后,第一次听见正面对娘亲的描述吧,即使只是从第三人的叙述中,也能感到她多么温柔又多么有力量。
以他多年的经验来说:这是金子的重量!
此时,他有一种奇怪的矛盾感受。
那女子看见里头的金色,似乎也吓了一跳。
“怎么?”朝奉眯起眼,“您当东西,不知东西的来历吗?”
几十年的当铺生涯,他看人的水平,已经不亚于鉴定古物。他甚至有条私人的逻辑:人比物还重要。鉴定东西出错,只要当东西的人靠谱,都还有补救的机会,相反,若是人不靠谱,东西即使是真的,也可能引来麻烦。
拿银包金,这么奇怪的物件,这个人会买,十有八九,买的不是物品本身,而是见过此物,知道来历。并确定能从中得到更大的利益。
然而,打脸的是,就在他刚刚这么想后,雨帘中出现一个白色人影,冲着他们铺面而来。推开了门,收起伞,雨水立刻滴滴答答从伞尖流下来,滴在地面,汇成一个小滩。
但是,她的心是可信的。
这不是有伞嘛,怎么淋成这样?朝奉心里小小吐槽一下。
“啊,没有呢,客官,您要当东西?”张朝奉忙收回心神,招呼道。
说着,他翻开账本,上头记载,买走这长命锁的人叫做“孙马皮”,家住梁州马掌镇第三甲。
“但老夫看那花样还挺漂亮,就说,好歹也拿出来摆几天,真没人买,再说剥的事。掌柜的也同意了。”
朝奉有些不可置信地瞧瞧那女子,又看看手中物品,使水晶磨的放大镜细细瞧去,那长命锁做工十分精细,镀银是镀银的,可有一角微微磨损,搁洗金水略略一洗,黄灿灿泛出金色来。
她为他感到开心。
他这话是笑着说的,女子却感受到其中敲打的意味,猛然抬头,低声道:“这……这是孩子的爹当年打的,所,所以以我不知内情。”
“一个小镇子,离这儿大概上百里地。”永兴掌柜忙笑着道,“那镇子靠山,地形正成了一个马蹄形,就得了这个名儿。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得了这个名儿,镇上倒有一小半人养马贩马,做马鞍打蹄铁为业。”
“师傅,没打烊吧?”女人抬头,有些不好意思地道。
她又伸出光秃秃的手腕:“我的钗子、镯子,已经都当了,若不是万不得已,我绝不会动孩子的东西。”
她试图去揣测他的感受:
于是,朝奉噼里啪啦拨打算盘,折算了二十一两五钱白银给那少妇,少妇千恩万谢,拿了钱,带着孩子,一同鞠了一躬,转身走进雨帘中。
然后,他就发现了原因:女人身边有个七八岁的孩子,这样大的雨,身上却几乎没湿……
“马掌镇?”
“本来老夫也没抱多大希望,几乎抛到脑后。万万没想到,就摆了三天,晚上清账的时候,一个学徒跟我说,居然卖出去了。”
老朝奉——或者那时,该叫中年朝奉——打了个哈欠,这样大的雨,今天应该不会有人来了。
思忖半晌,他开口道:“说实话,这种银包金的锁子,我不曾见过。只怕……东西若是流当,没人会接手。所以外表手工,全做不得数,最多我凭当今的金价银价,按当铺规矩,折个八成当给你。”
女子摇了摇头。
顺着他的话,女子抬起眼睛,望着朝奉:“您相信我,这真的不是贼赃,我另一个孩儿叫人牙子拐了,我们娘俩现在在追下去,需要盘缠……。”
“后来呢?”都过敏收束心神,问老朝奉道。
银包金!
都过敏因为失忆,失去了那些根须,他的世界应该是很茫然的,像个走丢的孩子。
没想到,布包交到他手里时,他感到掌心陡然一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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