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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奚玉汝推开门的时候,黎奉发现他见惯了的笑又重新回到了奚玉汝的脸上。
奚玉汝失去了来之不易的机会,黎奉没有主动再提。
他主动问奚玉汝,“你想要钱吗?”
黎奉不对他们口中说的事情做任何评价,不过关于奚玉汝缺钱到处打工这一点,他自己也深有感悟。
黎奉还跟着对方去到过花卉市场,看着对方顶着烈日骑着电车到处送货,小麦色的肌肤被阳光炙烤得发红,额头鼻尖都是冒出的汗珠。
黎奉不知道为什么人会活得这么费力、也不知道为什么奚玉汝不愿意向他示弱开口。
黎奉说好。
那个时候奚玉汝的脸上是没有笑的。
于是在失去父母的第一年,奚玉汝就开始了自己漫长的打工生涯。
可他耗尽时间赚到的那些钱被花了过去或者是未来,因此现在过得很艰难。
离开之前,他让奚玉汝等他,奚玉汝也说好。
这同样符合联邦的律法。
也跟着对方去到过锦宁山景区,看着他抗着结满了泥块的花树往山上爬,粗糙的树干即使隔着毛巾也将肩上的肌肤给磨红磨破,或是湿润或是干燥的泥土抖落了他满身。
其实对于对方在做些什么他不是很在意,只是因为一个待在家里实在太无聊了,而且他也没什么事情可以打发时间,于是从某一个周末开始,他顺便就跟在了出门打工的奚玉汝身后。
不过这样他将无法再吃到校门口那家馄饨店的馄饨,作为补偿,奚玉汝将要每天亲自下厨给他做饭。
并且,黎奉还不希望奚玉汝身上被泼酒、不希望奚玉汝的皮肤被晒伤、不希望那些泥土赃物再沾上他的肌肤、不希望劣质呛人的烟圈扑向他的脸……
当然,奚玉汝打的工绝对不仅仅只有那一份。
梨子心里在想什么,还是要说一下的。
他接过那份馄饨时忽然决定,看在这份夜宵的份上给对方一个提要求的机会,然而等到他把一整份馄饨吃完,奚玉汝也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不过并不是每次都能遇见好解决的闹事者,最狼狈的一次,奚玉汝被泼了满身的酒,玻璃酒瓶在头上炸开、碎片掺在发丝中。费力地解决完闹事的人,他在酒吧脏乱臭的洗手间将浑身的酒洗干净,又用烘手机将衣服吹得半干,可穿回身上时还是能够明显地看出潮气。
可黎奉知道的这一切,都不是黎奉所希望的。
或许是那一晚的馄饨做得格外好吃,于是他主动地询问:“你身上很重的酒味。”
他跟着奚玉汝去到过贫民区最混乱的红灯区,看着对方给夜店酒吧做打手。
但他知道,如果奚玉汝回得早,就会给他带各种符合他口味的饭,如果奚玉汝回得迟,那他就会有一份热气腾腾的馄饨当作夜宵。后来他也知道了,奚玉汝在网上买的那把模样平常的气梳,需要在花卉市场接连送一个周末的单才能买到。
他认为奚玉汝既然承诺过要陪伴着他,那就应当时刻践行这个承诺,但奚玉汝周末的时间总要留给打工。
奚玉汝这次终于给出了黎奉预料中的、肯定的回答,并且非常直接、市侩地告诉他,如果他愿意包养的话,会更划算。
奚玉汝就笑着说:“有个应侍生不小心撞到了我,酒就洒在了我的身上。”
联邦首州大学生物基因工程学的第一学年并不在A州,他们有为期一年的实验教学,直到大二第一个学期的时候,他才
在等待馄饨的过程中,黎奉先回了家。
他想,虽然现在黎秋林还没有死是很可惜,但既然还没有办法顺理成章地继承属于自己那份的遗产,那他就去名正言顺地拿黎家的一切。
据他询问的那些人说,奚玉汝做过很多事情,只要有人愿意用金钱买他的时间,那不管是什么奚玉汝都会答应。他好像永远都在缺钱、永远都在赚钱。
那双给他做面、倒水、梳理头发的手,就这样沾上了污浊、泥土、汗水、酒精……离开那间房屋、离开他身边的奚玉汝,变成了一副他完全陌生的模样,变得狼狈、艰难、不体面。
六月初,他从A州回来,敲响了一间空房的门,一直到九月初,也没能把门敲开。
因为穷,贫困区的求生都没有轻松的选项,所以为了生存,人们只能向不体面低头。
【作者有话说】
奚玉汝没有想到过自己会再遇见黎奉。
这样做有一个好处——他可以站在厨房、站在离奚玉汝不远的地方看着奚玉汝,而不是隔着一条街、一堵墙、、一片树林、一个卡座。
第12章 Chapter1 一场重逢
回答错误。
他保送的是联邦首州大学的生物基因工程学,这个专业在学校是十分特殊的存在,所有的学生都由特招而进,一年一班,只有十多个人,因此每个年级之间的关系很是亲近,可用同门师兄弟来称呼。
其实他并不喜欢这个学科,他喜欢钱,但学不喜欢的东西是学杂费全免的代价。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就明白了有得必有失的道理,他也接受这个规则。
但黎奉的好是真的承诺,奚玉汝的好不过是个骗人的手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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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的人中并不是所有都对奚玉汝抱有善意,有些人轻蔑、有些人鄙夷、有些人傲慢。只要是不喜欢,那艰难的求生有时候也会变成一种不折手段。
甚至跟着对方去到过泥砖钢厂,看着同厂工人将劣质的烟圈吐在他的身上,水泥袋丢在地上的时候,细小的水泥灰颗粒隔着包装袋往外飞扬,贴满了奚玉汝的肌肤、钻进了奚玉汝的发丝、
十岁的时候因为一场意外失去了父母,加之贫民区的福利制度并不完善,因此当时尚且年幼的奚玉汝并未得到有效的帮助帮扶,他唯一能够依靠的,是父母留下的一套狭小破旧的房屋。在这间房子中,奚玉汝独自度过了八年。
邻居朋友给过他许多帮助,让他不至于饿死。这些人说奚玉汝很懂得感恩,即使只是一顿饭,也记了很多年。
但仅靠旁人的救济并不能让奚玉汝得到现有的生活,这里是贫民区,人与人之间只是过得难与艰难的区别,鲜少有人能够有余力去发挥自己的圣心,能够雪中送炭就已经是一种善良了。
于是在他迫不得已要回到A州黎家本宅过年之前,他又给了需要钱的奚玉汝一个机会。
从酒吧下班,奚玉汝去到尚恩中学门口打包了一份馄饨,黎奉知道那是给自己的,因为前不久他刚养成了宵夜吃馄饨的习惯。
而他一切所不希望的,都应当被解决。
阴转小雨
中,黎奉成功地拼凑出了奚玉汝的过去。
奚玉汝需要钱,而黎奉的“黎”有钱,如果黎奉像其他的所有人一样用钱买下奚玉汝的时间,最好是所有的时间,那黎奉不希望的所有事情都再不会发生。
] 奚玉汝推开门的时候,黎奉发现他见惯了的笑又重新回到了奚玉汝的脸上。
奚玉汝失去了来之不易的机会,黎奉没有主动再提。
他主动问奚玉汝,“你想要钱吗?”
黎奉不对他们口中说的事情做任何评价,不过关于奚玉汝缺钱到处打工这一点,他自己也深有感悟。
黎奉还跟着对方去到过花卉市场,看着对方顶着烈日骑着电车到处送货,小麦色的肌肤被阳光炙烤得发红,额头鼻尖都是冒出的汗珠。
黎奉不知道为什么人会活得这么费力、也不知道为什么奚玉汝不愿意向他示弱开口。
黎奉说好。
那个时候奚玉汝的脸上是没有笑的。
于是在失去父母的第一年,奚玉汝就开始了自己漫长的打工生涯。
可他耗尽时间赚到的那些钱被花了过去或者是未来,因此现在过得很艰难。
离开之前,他让奚玉汝等他,奚玉汝也说好。
这同样符合联邦的律法。
也跟着对方去到过锦宁山景区,看着他抗着结满了泥块的花树往山上爬,粗糙的树干即使隔着毛巾也将肩上的肌肤给磨红磨破,或是湿润或是干燥的泥土抖落了他满身。
其实对于对方在做些什么他不是很在意,只是因为一个待在家里实在太无聊了,而且他也没什么事情可以打发时间,于是从某一个周末开始,他顺便就跟在了出门打工的奚玉汝身后。
不过这样他将无法再吃到校门口那家馄饨店的馄饨,作为补偿,奚玉汝将要每天亲自下厨给他做饭。
并且,黎奉还不希望奚玉汝身上被泼酒、不希望奚玉汝的皮肤被晒伤、不希望那些泥土赃物再沾上他的肌肤、不希望劣质呛人的烟圈扑向他的脸……
当然,奚玉汝打的工绝对不仅仅只有那一份。
梨子心里在想什么,还是要说一下的。
他接过那份馄饨时忽然决定,看在这份夜宵的份上给对方一个提要求的机会,然而等到他把一整份馄饨吃完,奚玉汝也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不过并不是每次都能遇见好解决的闹事者,最狼狈的一次,奚玉汝被泼了满身的酒,玻璃酒瓶在头上炸开、碎片掺在发丝中。费力地解决完闹事的人,他在酒吧脏乱臭的洗手间将浑身的酒洗干净,又用烘手机将衣服吹得半干,可穿回身上时还是能够明显地看出潮气。
可黎奉知道的这一切,都不是黎奉所希望的。
或许是那一晚的馄饨做得格外好吃,于是他主动地询问:“你身上很重的酒味。”
他跟着奚玉汝去到过贫民区最混乱的红灯区,看着对方给夜店酒吧做打手。
但他知道,如果奚玉汝回得早,就会给他带各种符合他口味的饭,如果奚玉汝回得迟,那他就会有一份热气腾腾的馄饨当作夜宵。后来他也知道了,奚玉汝在网上买的那把模样平常的气梳,需要在花卉市场接连送一个周末的单才能买到。
他认为奚玉汝既然承诺过要陪伴着他,那就应当时刻践行这个承诺,但奚玉汝周末的时间总要留给打工。
奚玉汝这次终于给出了黎奉预料中的、肯定的回答,并且非常直接、市侩地告诉他,如果他愿意包养的话,会更划算。
奚玉汝就笑着说:“有个应侍生不小心撞到了我,酒就洒在了我的身上。”
联邦首州大学生物基因工程学的第一学年并不在A州,他们有为期一年的实验教学,直到大二第一个学期的时候,他才
在等待馄饨的过程中,黎奉先回了家。
他想,虽然现在黎秋林还没有死是很可惜,但既然还没有办法顺理成章地继承属于自己那份的遗产,那他就去名正言顺地拿黎家的一切。
据他询问的那些人说,奚玉汝做过很多事情,只要有人愿意用金钱买他的时间,那不管是什么奚玉汝都会答应。他好像永远都在缺钱、永远都在赚钱。
那双给他做面、倒水、梳理头发的手,就这样沾上了污浊、泥土、汗水、酒精……离开那间房屋、离开他身边的奚玉汝,变成了一副他完全陌生的模样,变得狼狈、艰难、不体面。
六月初,他从A州回来,敲响了一间空房的门,一直到九月初,也没能把门敲开。
因为穷,贫困区的求生都没有轻松的选项,所以为了生存,人们只能向不体面低头。
【作者有话说】
奚玉汝没有想到过自己会再遇见黎奉。
这样做有一个好处——他可以站在厨房、站在离奚玉汝不远的地方看着奚玉汝,而不是隔着一条街、一堵墙、、一片树林、一个卡座。
第12章 Chapter1 一场重逢
回答错误。
他保送的是联邦首州大学的生物基因工程学,这个专业在学校是十分特殊的存在,所有的学生都由特招而进,一年一班,只有十多个人,因此每个年级之间的关系很是亲近,可用同门师兄弟来称呼。
其实他并不喜欢这个学科,他喜欢钱,但学不喜欢的东西是学杂费全免的代价。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就明白了有得必有失的道理,他也接受这个规则。
但黎奉的好是真的承诺,奚玉汝的好不过是个骗人的手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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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的人中并不是所有都对奚玉汝抱有善意,有些人轻蔑、有些人鄙夷、有些人傲慢。只要是不喜欢,那艰难的求生有时候也会变成一种不折手段。
甚至跟着对方去到过泥砖钢厂,看着同厂工人将劣质的烟圈吐在他的身上,水泥袋丢在地上的时候,细小的水泥灰颗粒隔着包装袋往外飞扬,贴满了奚玉汝的肌肤、钻进了奚玉汝的发丝、
十岁的时候因为一场意外失去了父母,加之贫民区的福利制度并不完善,因此当时尚且年幼的奚玉汝并未得到有效的帮助帮扶,他唯一能够依靠的,是父母留下的一套狭小破旧的房屋。在这间房子中,奚玉汝独自度过了八年。
邻居朋友给过他许多帮助,让他不至于饿死。这些人说奚玉汝很懂得感恩,即使只是一顿饭,也记了很多年。
但仅靠旁人的救济并不能让奚玉汝得到现有的生活,这里是贫民区,人与人之间只是过得难与艰难的区别,鲜少有人能够有余力去发挥自己的圣心,能够雪中送炭就已经是一种善良了。
于是在他迫不得已要回到A州黎家本宅过年之前,他又给了需要钱的奚玉汝一个机会。
从酒吧下班,奚玉汝去到尚恩中学门口打包了一份馄饨,黎奉知道那是给自己的,因为前不久他刚养成了宵夜吃馄饨的习惯。
而他一切所不希望的,都应当被解决。
阴转小雨
中,黎奉成功地拼凑出了奚玉汝的过去。
奚玉汝需要钱,而黎奉的“黎”有钱,如果黎奉像其他的所有人一样用钱买下奚玉汝的时间,最好是所有的时间,那黎奉不希望的所有事情都再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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