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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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天的血星诅咒是他给自己的倒计时,十五天内,他必须见到那位王——倘若见不到,他也可以死在这里了。
白色骨马转身向前走,这一次灰色骨马没敢在原地站着,它踩不实地面似的用前蹄轻轻跺了两下,然后慢慢地,稍有点一瘸一拐地跟了上去。
好在没走两步他们忽然遇到一群变异乌鸦,遮天蔽日地
好吧,或许有这种想法。他自问自答地在心里坦诚道。不过那也是见到王以后卸磨杀驴或者对方先对他下手他才会拔剑……
它本着探究的精神打开了霍远的身体数据准备看看他是不是进世界的时候脑子坏了,结果发现脑子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只是舌头破了。
赞美光明。
他余光撇到自己握着缰绳的手。半截手臂从黑袍里伸出,长袖末端手腕处裸露的皮肤上浮现着不详的红黑色纹路。当黑色完全侵蚀红色,诅咒就会爆发,然后他就会光荣地成为一个像刚才的怪鸟一样的畸形怪物……不对,他是受神庇佑的生命,应该能留个全尸。
黑暗生物怎么这种杀鸡儆猴的把戏玩得也很熟练啊!格兰姆心中吐槽,再说这个把戏玩得根本毫无意义啊!!难得这位伯爵还觉得他一个可怜弱小而无助的吟游诗人会暴起反抗他吗?
神子自然不会真的相信吸血鬼的鬼话,也并无意捅对方一刀。作为光明教徒,他血液里蕴含的光明之力必然会烫伤这可怜的小伯爵的五脏六腑——那局面就会变得很糟糕了。
好歹从前跟过两位血族宿主,系统也知晓血族的尖牙十分了得,轻轻一碰就擦破娇嫩的舌头也不是不能做到。以霍远的恶劣性格,完全有可能一边不动声色地假装无事发生,一边琢磨我一个人疼可不行,要找个人和我一起挨咬。
格兰姆:……
格兰姆松了口气。
你不是人类吗??是纯人类吧!!你这具身体也没有对谁的血产生冲动吧!!接受设定的速度未免有点太快了吧!!
霍法维的白色骨马已经走出去几步,发现黑灰色的同伴还在原地,很不耐烦地走过来,一蹄子踹在它的前腿上。
神子从小到大接受的斩杀黑暗生物的教育实在是根深蒂固,为了防止他卧底未半就被人发现端倪抓起来打死,前辈们在他出发之前紧急为他培训过诸如进了黑暗生物的地盘就要入乡随俗不能随便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见到高位血族要低头问好之类的黑暗山脉卧底手册。
结果没庆幸多久,它就听到霍远开始用诡异的方法想交易任务对象的血。
格兰姆看着面前的血族,某一瞬间,他居然有点心动。
好在碰了一次钉子后的霍远总算消停了一点,系统心里吐槽了两句,倒也暗自庆幸:知道了吸血鬼喝血也和正常人喝血一个味道,他应该不会再发疯了。
格兰姆欲言又止,脸上写满了“当然不愿意,但是这样说会被你打死吧”的不安纠结。
系统记得前两个世界里霍远也没对任务对象的血有什么兴趣,一时间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位仁兄这个世界忽然这么代入身份——他做蛟龙的时候可没抱着活鱼啃啊!
格兰姆下意识伸手想用治疗神术帮它治一下,然后想起这是骨马,自己的光明神术凑上去恐怕会把它原来还能抢救的腿烧断,只好作罢,顺势再次摸摸它的脖子。
黑暗山脉没有光明,他不知道他的神是否在注视他。来之前大主教给了他一个传送符咒作为底牌,不过进入黑暗山脉后它的神力波动就开始时有时无,等到了那位王的领地里恐怕就彻底报废了,根本指望不上。
霍远看了他一会儿,抬手摸摸嘴唇:“不愿意吗?”
霍法维回头看了它一眼:“是吗,那你就自己走路跟上吧。”
他被自己的想法逗乐了。
但是霍法维有这个爱好也不代表他就安全了。某些血族是幻术的高手,会制造幻境让人达到他想要的情绪,然后一口咬开在幻境中对外界毫无察觉的猎物的血管,手段也很恶劣。
被光明神祝福过能得到大多数动物亲近的神子殿下还没有应付过这种场面,摸了摸骨马的脖子以示安慰,有点怀念自己留在主世界那匹奋勇无匹又强壮善跑的坐骑。
瘦弱的骨马险些跪倒,它低下头,眼眶里的鬼火更暗淡了。
尤其是活着的光明教徒的血——您吸什么血不好非要吸任务对象的,他那血对血族来说是硫酸啊!!!就算你不是普通的血族,也不要这样挑战自己的食谱啊!!
这匹马大约是被那大鸟吓到了,在原地踏了两步,骨头咔咔地响,就是不乐意走。
霍远不懂血,但是他懂人性,想必鬼性也差不多。所以他点点头,放出威压,那位小吸血鬼身体一软栽倒下去,然后连滚带爬地去后面的暗柜里拿出一袋血递了过来。他这才让骨马往前走了两步,轻巧地拿走了那袋血。
血族放下手,本来有点颜色浅淡的嘴唇被他自己□□出一点血色。他舔舔上唇,露出若隐若现的尖牙,语气遗憾地说:“好吧,我喜欢情绪满足愉快的血液。既然你不愿意,我不强迫你。”
他做出被吓到的表情:“……您别说笑了。”
看起来饿没力气了的霍远其实一点也不饿。他出城前等格兰姆时随便在街边的摊位上逛了逛,摆摊的小吸血鬼号称血包里面是主世界偷渡进来的落魄贵族小姐的血,清甜美好,要不是没有门路且血的最佳饮用时间只有三天,他就把这血进献给城主了。
在暗示什么。
他注意到刚才白骨马回头的过程中霍法维一直没有动作,血族伯爵看白骨马教训灰骨马时的眼神毫无波动,就像他先前看他的眼神一样,高高在上,不屑而嘲讽。直到白骨马转身的时候,对方才纡尊降贵地收回落在马身上的视线看了他一眼,然后露出一抹浅淡的冷笑。
霍远本来是为了找乐子才尝试新鲜事物的,但是这新鲜事物并不能给他乐子,于是他随手又把那袋十分珍贵的血扔了。猩红的液体从袋口流出,将四下的地面染成暗红色。
不知道是不是步入了怪鸟生前的领地,他们接下来这段路居然没遇到什么大怪物。霍法维不知道是不是踩着去汇报工作的点出发的,一路上毫无停顿,日夜兼程地赶了两天的路。
这也是实话。骨马本来就不是非常强大的坐骑,能驮着一个成年男性在崎岖的山路上走两天,已经算是黑暗生物□□强大了。那匹白骨马还好,他的灰骨马这会儿是越走越慢,鬼火都要熄灭了。格兰姆只能聊胜于无地摸摸它的脑袋,疑心它时刻都会累倒下去。
舌头为什么会无缘无故地破?总不能是那袋血里有骨刺吧?
就像是……
黑暗山脉里没有昼夜,但是人身体的疲倦不会因为没有昼夜就不产生。本来格兰姆和霍远两人是不至于走个两天就累了的,无奈格兰姆为了扮演好一个战力低下的吟游诗人,把自己的法力和体质都封得很彻底。
还好,高等的血族都是挑剔的美食家,能品尝出不同人血液的不同味道,甚至能品尝出被采血者那时的情绪……人类神子一点都不理解千篇一律的血腥味到底有什么区别,据说早期的一些血族会为了动脉血和静脉血哪个口感好打得不可开交,真是令人难以想象。
的确是非常黑暗生物的回答。
霍远难得好奇一回新鲜食物,想探究一下吸血鬼喝起血液是什么感觉,结果尝了一口大失所望。即使是被小血族吹得天花乱坠的贵族少女的血,喝起来也不过只有浓厚的血腥气,和他从前因为种种原因尝到过的自己的血没有任何区别。
格兰姆默默在心中祷告了一句,在霍法维的示意下上了骨马。
霍法维回答:“三天。”
于是格兰姆委婉地问身前的吸血鬼:“我们大约还要走多久?”
格兰姆注意到伯爵之前从摊位上抢来的那袋天知道是什么的血色饮料他喝了没两口就扔了,这会儿像是饿了懒得说话,一直沉默不语,格兰姆就有点百无聊赖。
系统看着他这一串动作,很想吐槽:
格兰姆知道一旦他出事教会根本不会有机会救他,也知道他很有可能在见到王之前就折戟于途中。但是谁叫他是光明教的神子,他有义务不论生死地来走这一趟。
所以还是不要管他了,系统想。反正等他被硫酸烧一次,会自己悔改的。
系统:……
格兰姆收回目光,专心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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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确实还很划算,如果对方是那位王就更好了,从小就梦想着斩杀黑暗山脉之王的格兰姆不由得出神地想——只要对方的一口真的是一口,别把他吸干过去,这还是个不错的买卖嘛。
格兰姆沉默片刻:“我的马似乎走不动了。”
活体身上刚采的血真的不会比被抽出来用法阵保存的血好多少的!我用我跟过的前前前任宿主和前前前前前前前前任宿主的经验保证!!
他一边回答格兰姆的问题,一边掩盖下自己的嫌弃,兴致缺缺地舔了口唇上残留的血液得出结论:比我自己的血难喝多了。
他将长袖往下拉了一点,抬头看了看头顶暗红色的星球。
系统破案了,但破案了不代表它能采取行动。合作了两个世界,它十分清楚,面对这种情况,即使它义正辞严地指责霍远不可以因为这么随便又变态的理由迁怒别人,这位混蛋宿主也会对它笑一笑再回答:说得太对了,但是我就喜欢迁怒,然后变本加厉地折腾任务对象。
系统想了一会明白了,估计是此人还没适应吸血鬼的牙,先前在马上舌头一个没放好,颠簸之下舌尖不小心碰到了吸血用的獠牙。
圣者可以一个月不眠不休而精神抖擞,但是通灵者不可以,尤其是刚刚奋力斩杀了很多怪物的弱鸡通灵者,不眠不休赶了两天路,他再不休息一下,这个通灵者就有点强度超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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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天的血星诅咒是他给自己的倒计时,十五天内,他必须见到那位王——倘若见不到,他也可以死在这里了。
白色骨马转身向前走,这一次灰色骨马没敢在原地站着,它踩不实地面似的用前蹄轻轻跺了两下,然后慢慢地,稍有点一瘸一拐地跟了上去。
好在没走两步他们忽然遇到一群变异乌鸦,遮天蔽日地
好吧,或许有这种想法。他自问自答地在心里坦诚道。不过那也是见到王以后卸磨杀驴或者对方先对他下手他才会拔剑……
它本着探究的精神打开了霍远的身体数据准备看看他是不是进世界的时候脑子坏了,结果发现脑子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只是舌头破了。
赞美光明。
他余光撇到自己握着缰绳的手。半截手臂从黑袍里伸出,长袖末端手腕处裸露的皮肤上浮现着不详的红黑色纹路。当黑色完全侵蚀红色,诅咒就会爆发,然后他就会光荣地成为一个像刚才的怪鸟一样的畸形怪物……不对,他是受神庇佑的生命,应该能留个全尸。
黑暗生物怎么这种杀鸡儆猴的把戏玩得也很熟练啊!格兰姆心中吐槽,再说这个把戏玩得根本毫无意义啊!!难得这位伯爵还觉得他一个可怜弱小而无助的吟游诗人会暴起反抗他吗?
神子自然不会真的相信吸血鬼的鬼话,也并无意捅对方一刀。作为光明教徒,他血液里蕴含的光明之力必然会烫伤这可怜的小伯爵的五脏六腑——那局面就会变得很糟糕了。
好歹从前跟过两位血族宿主,系统也知晓血族的尖牙十分了得,轻轻一碰就擦破娇嫩的舌头也不是不能做到。以霍远的恶劣性格,完全有可能一边不动声色地假装无事发生,一边琢磨我一个人疼可不行,要找个人和我一起挨咬。
格兰姆:……
格兰姆松了口气。
你不是人类吗??是纯人类吧!!你这具身体也没有对谁的血产生冲动吧!!接受设定的速度未免有点太快了吧!!
霍法维的白色骨马已经走出去几步,发现黑灰色的同伴还在原地,很不耐烦地走过来,一蹄子踹在它的前腿上。
神子从小到大接受的斩杀黑暗生物的教育实在是根深蒂固,为了防止他卧底未半就被人发现端倪抓起来打死,前辈们在他出发之前紧急为他培训过诸如进了黑暗生物的地盘就要入乡随俗不能随便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见到高位血族要低头问好之类的黑暗山脉卧底手册。
结果没庆幸多久,它就听到霍远开始用诡异的方法想交易任务对象的血。
格兰姆看着面前的血族,某一瞬间,他居然有点心动。
好在碰了一次钉子后的霍远总算消停了一点,系统心里吐槽了两句,倒也暗自庆幸:知道了吸血鬼喝血也和正常人喝血一个味道,他应该不会再发疯了。
格兰姆欲言又止,脸上写满了“当然不愿意,但是这样说会被你打死吧”的不安纠结。
系统记得前两个世界里霍远也没对任务对象的血有什么兴趣,一时间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位仁兄这个世界忽然这么代入身份——他做蛟龙的时候可没抱着活鱼啃啊!
格兰姆下意识伸手想用治疗神术帮它治一下,然后想起这是骨马,自己的光明神术凑上去恐怕会把它原来还能抢救的腿烧断,只好作罢,顺势再次摸摸它的脖子。
黑暗山脉没有光明,他不知道他的神是否在注视他。来之前大主教给了他一个传送符咒作为底牌,不过进入黑暗山脉后它的神力波动就开始时有时无,等到了那位王的领地里恐怕就彻底报废了,根本指望不上。
霍远看了他一会儿,抬手摸摸嘴唇:“不愿意吗?”
霍法维回头看了它一眼:“是吗,那你就自己走路跟上吧。”
他被自己的想法逗乐了。
但是霍法维有这个爱好也不代表他就安全了。某些血族是幻术的高手,会制造幻境让人达到他想要的情绪,然后一口咬开在幻境中对外界毫无察觉的猎物的血管,手段也很恶劣。
被光明神祝福过能得到大多数动物亲近的神子殿下还没有应付过这种场面,摸了摸骨马的脖子以示安慰,有点怀念自己留在主世界那匹奋勇无匹又强壮善跑的坐骑。
瘦弱的骨马险些跪倒,它低下头,眼眶里的鬼火更暗淡了。
尤其是活着的光明教徒的血——您吸什么血不好非要吸任务对象的,他那血对血族来说是硫酸啊!!!就算你不是普通的血族,也不要这样挑战自己的食谱啊!!
这匹马大约是被那大鸟吓到了,在原地踏了两步,骨头咔咔地响,就是不乐意走。
霍远不懂血,但是他懂人性,想必鬼性也差不多。所以他点点头,放出威压,那位小吸血鬼身体一软栽倒下去,然后连滚带爬地去后面的暗柜里拿出一袋血递了过来。他这才让骨马往前走了两步,轻巧地拿走了那袋血。
血族放下手,本来有点颜色浅淡的嘴唇被他自己□□出一点血色。他舔舔上唇,露出若隐若现的尖牙,语气遗憾地说:“好吧,我喜欢情绪满足愉快的血液。既然你不愿意,我不强迫你。”
他做出被吓到的表情:“……您别说笑了。”
看起来饿没力气了的霍远其实一点也不饿。他出城前等格兰姆时随便在街边的摊位上逛了逛,摆摊的小吸血鬼号称血包里面是主世界偷渡进来的落魄贵族小姐的血,清甜美好,要不是没有门路且血的最佳饮用时间只有三天,他就把这血进献给城主了。
在暗示什么。
他注意到刚才白骨马回头的过程中霍法维一直没有动作,血族伯爵看白骨马教训灰骨马时的眼神毫无波动,就像他先前看他的眼神一样,高高在上,不屑而嘲讽。直到白骨马转身的时候,对方才纡尊降贵地收回落在马身上的视线看了他一眼,然后露出一抹浅淡的冷笑。
霍远本来是为了找乐子才尝试新鲜事物的,但是这新鲜事物并不能给他乐子,于是他随手又把那袋十分珍贵的血扔了。猩红的液体从袋口流出,将四下的地面染成暗红色。
不知道是不是步入了怪鸟生前的领地,他们接下来这段路居然没遇到什么大怪物。霍法维不知道是不是踩着去汇报工作的点出发的,一路上毫无停顿,日夜兼程地赶了两天的路。
这也是实话。骨马本来就不是非常强大的坐骑,能驮着一个成年男性在崎岖的山路上走两天,已经算是黑暗生物□□强大了。那匹白骨马还好,他的灰骨马这会儿是越走越慢,鬼火都要熄灭了。格兰姆只能聊胜于无地摸摸它的脑袋,疑心它时刻都会累倒下去。
舌头为什么会无缘无故地破?总不能是那袋血里有骨刺吧?
就像是……
黑暗山脉里没有昼夜,但是人身体的疲倦不会因为没有昼夜就不产生。本来格兰姆和霍远两人是不至于走个两天就累了的,无奈格兰姆为了扮演好一个战力低下的吟游诗人,把自己的法力和体质都封得很彻底。
还好,高等的血族都是挑剔的美食家,能品尝出不同人血液的不同味道,甚至能品尝出被采血者那时的情绪……人类神子一点都不理解千篇一律的血腥味到底有什么区别,据说早期的一些血族会为了动脉血和静脉血哪个口感好打得不可开交,真是令人难以想象。
的确是非常黑暗生物的回答。
霍远难得好奇一回新鲜食物,想探究一下吸血鬼喝起血液是什么感觉,结果尝了一口大失所望。即使是被小血族吹得天花乱坠的贵族少女的血,喝起来也不过只有浓厚的血腥气,和他从前因为种种原因尝到过的自己的血没有任何区别。
格兰姆默默在心中祷告了一句,在霍法维的示意下上了骨马。
霍法维回答:“三天。”
于是格兰姆委婉地问身前的吸血鬼:“我们大约还要走多久?”
格兰姆注意到伯爵之前从摊位上抢来的那袋天知道是什么的血色饮料他喝了没两口就扔了,这会儿像是饿了懒得说话,一直沉默不语,格兰姆就有点百无聊赖。
系统看着他这一串动作,很想吐槽:
格兰姆知道一旦他出事教会根本不会有机会救他,也知道他很有可能在见到王之前就折戟于途中。但是谁叫他是光明教的神子,他有义务不论生死地来走这一趟。
所以还是不要管他了,系统想。反正等他被硫酸烧一次,会自己悔改的。
系统:……
格兰姆收回目光,专心御马。
——————
听起来确实还很划算,如果对方是那位王就更好了,从小就梦想着斩杀黑暗山脉之王的格兰姆不由得出神地想——只要对方的一口真的是一口,别把他吸干过去,这还是个不错的买卖嘛。
格兰姆沉默片刻:“我的马似乎走不动了。”
活体身上刚采的血真的不会比被抽出来用法阵保存的血好多少的!我用我跟过的前前前任宿主和前前前前前前前前任宿主的经验保证!!
他一边回答格兰姆的问题,一边掩盖下自己的嫌弃,兴致缺缺地舔了口唇上残留的血液得出结论:比我自己的血难喝多了。
他将长袖往下拉了一点,抬头看了看头顶暗红色的星球。
系统破案了,但破案了不代表它能采取行动。合作了两个世界,它十分清楚,面对这种情况,即使它义正辞严地指责霍远不可以因为这么随便又变态的理由迁怒别人,这位混蛋宿主也会对它笑一笑再回答:说得太对了,但是我就喜欢迁怒,然后变本加厉地折腾任务对象。
系统想了一会明白了,估计是此人还没适应吸血鬼的牙,先前在马上舌头一个没放好,颠簸之下舌尖不小心碰到了吸血用的獠牙。
圣者可以一个月不眠不休而精神抖擞,但是通灵者不可以,尤其是刚刚奋力斩杀了很多怪物的弱鸡通灵者,不眠不休赶了两天路,他再不休息一下,这个通灵者就有点强度超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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